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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122cc期末考试考场纪律

【来源:太阳成集团tyc122cc期末考试考场纪律 | 发布日期:2024-06-07 】

1.考试一律在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内进行,学生应按要求就座,考试中不得擅自移动座位。

2.学生应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备查验。无证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3.学生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开考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旷考处理。考试开始15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除必要的文具外,座位附近及桌洞内不得有任何文字材料和书包、衣物等,在开考前,学生应将所有材料、用具、手机等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否则将以作弊论处。

5.考试进行期间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做手势、打暗语,否则一律按作弊论处。如有问题须举手,在征得主考教师同意后,方可提问。

6.考生在答题期间,请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防止他人抄袭,如被抄袭,出现雷同试卷,后果自负。

7.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答卷,不得拖延。提前交卷的学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及其附近停留和大声喧哗。考试终了时间到,学生必须停止答卷,将答卷正面朝下,放在桌面上,在原座位安静地等监考教师收卷清点后,方可离开考场。

8.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不交试卷或有意撕毁试卷者,一律按旷考处理,该课程以零分计,须重修。

9.学生在课程考核时有作弊行为,该课程考核成绩以“零分”计,并按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处分。

10.监考教师有权根据考场情况,提出组织好考试的其它要求,学生必须服从,学校对不服从管理扰乱考场秩序的学生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11.监考教师对本考场的违纪行为,应及时记录在《考场记录》上,并对考场纪律负有全部责任。

12.考试过程中,除巡考教师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凡影响考试或干扰正常考试秩序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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